)
南北戰爭的時候, 雙方都使用前膛裝填的滑膛步槍。 持槍裝填的時候保持槍口朝上, 使用者將子彈(Cartridge)從腰帶上的牛皮盒中取出。 當時的子彈還是以厚紙片包覆的彈體,包括直徑至少大於.50英吋的鉛彈頭, 以及推進彈頭的黑火藥。
使用者必須一付很豪邁的樣子把彈頭(bullet)從彈體上用牙咬住, 然後右手一拽把彈體完全撕開來。

然後把彈體裡頭的黑火藥都全部到進槍膛中,這時候再把嘴巴上咬的彈頭分清楚前後然後塞進槍管, 最後用附著在槍管下方的通槍條把彈頭跟彈體冲到底, 順便把火藥粉壓實。(編按:彈體的用處是提升氣密程度並且止滑以免彈頭滑出, 並且在發射後會跟著火藥一起燃燒。)
最後再用小指頭把通槍條壓回原位。
筆者案:這個動作看起來最不重要,卻是戰場上最致命的一個小細節,在1863年7月1日到3日的蓋茲堡戰役中(Battle of Gettysburg),有許多士兵在排槍對射中,不小心將通槍條連子彈一起射到了敵人方向。在事後清點戰場時,發現許多槍枝和通槍條是分家的。)

擊槌原來的位置是半待發(half cock)的位置; 這個設計是位了方便射手進行下一個動作, 就是把底火(又稱為雷汞; percussion)安置到鉆座上。(版友案「 nipple」又稱為乳凸狀,有的戲謔的翻譯作「奶頭」,實在頗為不雅。)
等底火安置好以後, 射手才開始將槍托抵肩, 然後把擊槌正式向後扳到擊發(full cock)的位置, 這時候使用者才開始進行瞄準依曹長口令待發。[1]
最後聞開火(fire)口令時, 才扣下版機釋放阻鐵, 讓擊槌敲打底火, 底火爆炸引燃火藥燃燒, 請注意, 是燃燒, 劇烈的燃燒引發高溫讓氣體膨脹, 才產生推動彈頭的能量而發揮殺傷力。
當時的工藝技術使用鉛彈頭的原因是雙方都可以在交戰一天之後於入睡之前圍著自己的小火爐開始用坩鍋溶化鉛,然後把鉛汁注入鑄模夾中,再把夾子打開,讓彈頭落入裝水的盆子裡。 接下來自己再把火藥分裝到紙包中, 安上擦乾的彈頭, 完成子彈的製造。
鉛彈頭的優點又包括進入體內後會因為阻力與壓力而碎裂, 導致大量出血與救治困難。這也就是海牙公約訂定的背景原因。(1899年海牙公約所發表的《禁用入身變形槍彈的聲明》的規定中,目前各國軍隊都不得使用這型彈頭。其宣言如下:
締約國同意放棄使用容易在人體中擴張或扁平的彈頭,例如像是外面堅硬的包覆層沒有完全包住彈體、或是有割痕的彈頭。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agree to abstain from the use of bullets which expand or flatten easily in the human body, such as bullets with a hard envelope which does not entirely cover the core, or is pierced with incisions。)
在南北戰爭中, 無煙火藥還未問世, 一直要到1889年英軍才開始採用線狀無煙火藥,1891年正式成為Mark I火藥,所以在此之前,所有使用火藥的武器在發射後,槍/砲口都一定會有一陣白煙冒出。
大家或許也注意到射手不只是要把彈頭裝填入膛室, 也要把紙彈體連同彈頭一起冲入。 這個目的與原因是為了要解決閉塞不全的問題。
因為當時工藝水準還未掌握克服口徑的公差問題, 加上前膛裝填本來也不容許精密度過高; 不然彈頭會因為公差小而無法裝填。 至於閉塞的問題則由最早用碎布片包裹彈頭的方式加強提升, 後來西班牙人發明紙彈殼,碎布的使用才逐漸終止。
而火藥燃燒不全的原因一直卡在硫磺的關鍵上; 沒有硫磺, 碳與硝就很難發揮良好的作用, 所以透過硫磺受熱爆炸而點燃碳燃燒, 再產生硝受熱而產生氣體推動彈頭, 碳與硫爆炸燃燒後就會留下酸性的渣籽; 最理想的狀況下, 滑膛槍能夠發射連續14次而不卡彈, 就可以算是上帝那一天對這把步槍顯靈。[2]
筆者案: 當時槍枝的火藥雖說良率已經大幅提高,但仍有閉塞不全以及燃燒不全的問題,更麻煩的是士兵在戰場恐慌之下,未能壓實火藥和鉛彈頭,導致子彈不擊發。由於當時仍採用排槍集射的方式作戰,有很多士兵都不能清楚的辨別自己槍上的子彈是否已經發射,有的槍就這樣一填再填,在清掃士兵遺留在戰場上的37574枝步槍中,槍中尚有子彈的2萬4千餘枝,其中有一顆彈頭的有6千餘枝,誤塞了兩顆彈頭的有1萬2千餘枝,塞了3到10顆彈頭的有6千餘枝,最高記錄是一枝槍中竟塞了23顆彈頭(這位士兵是怎麼塞的,實在很難想像,只能理解成是當時配發的火藥不良,以及戰場恐慌所引發的奇聞。)
(蓋茲堡戰役期間,南軍巴克斯岱爾准將正向北軍陣地衝鋒,在那個來福槍大量使用的年代,團級將領在率領列兵前進的時候通常是下馬,不然很容易成為敵軍的活靶,在皮奇特的衝鋒中,賈奈特准將因受傷不能走路,騎馬前進,被北軍的近距離特種霰彈Caniste打得屍骨不存。這張Don Troiani的畫作中可以看見南軍士兵們裝彈擊發的標準動作,前方穿著紅色褲子的應該是來自紐約的北軍第二師,該師下轄三個旅,來自布魯克林的志願團(一譯作「義勇兵」),通常穿著戴著像是穆斯林的頭巾,穿著紅色長褲,該志願團「Zouave」兵的組訓和服制,係模仿法國北非穆斯林外籍兵團,該外籍兵團可說是十九世紀最傑出的輕步兵。)
在南北戰爭時期,步槍已經發展成比加農炮更具殺傷力的兵器,在後膛速射砲以及重榴彈砲尚未發明的年代,能對騎、步兵大量殺傷的,還是傳統的霰彈,前者的使用必須在極近的距離(不超過 三百碼 ),快速前進的乘馬騎兵和輕步兵可以輕鬆的對炮兵造成種大傷亡。富勒(J.F.C Fuller,1878-1966)將軍在其傳世之作《西洋世界軍事史》卷三《大事紀(一)工業革命與美州帝國主義的興起》綜述了工業時期的槍砲史,其說雖簡,但頗為精要,茲引如下:
一七八五年起,由於有了蒸汽動力的發展,以及一種煉鐵新法的發明,於是英國趕前了一步,在拿破崙戰爭的時代中,在工業製造方面獲得了近似壟斷的權利。一八一八年, 六月二日 ,柯克蘭尼勳爵(Lord Cochrane)在英國的下議院中,曾經指明出來:「若非適合時機的採用了機器,則英格蘭就會有全面衰亡之虞。」
火藥的發明,引起了一連串的其他新發明,終至於改變了戰爭的技術。同樣的,使用蒸汽力為能力來源之後,也使軍事方面產生了新的革命。軍隊的運動和補給都可以使用汽船和鐵路了。此外,對於兵器的製造也帶來了許多的改進,並且使它們有大量生產的可能性。
在十九世紀的前半期中,軍事方面有兩個最重要的發明,即為雷管(Percussion Cap)和圓錐形的彈丸(麥田版打成「彈孔」,應該是誤殖)。因為一八〇〇年發現了雷酸汞(Fulminiate of Mercury),所以雷管才有製成的可能。七年之後,弗爾希士(Rev.A.Forsyth)申請了雷汞裝藥的專制權,接著在一八一六年,蕭氏(Thomas Shaw)在美國的費城也發明了黃銅制的雷管帽。第二個發明是在一八二三年才有的。當時英國第三十四團的諾爾頓上尉(Capt.Norton)設計了一種圓錐型的子彈,裝上一個中空的彈底,使它在發射時可以自動膨脹,並封住槍膛,雖然被英國政府拒絕採用,但終於輾轉傳入了法國,一八四九年,法國的米尼埃 先生(M.Minie)設計了一種米尼埃式子彈,卻反而為英國陸軍所採用了。一八五一年,英國陸軍採用了米尼埃式的來福槍。這兩個發明使步兵戰術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前者使步槍在任何天氣中都能使用,而且也大大的減少了不發火的機會。後者則使有來福線的步槍,變成了這個世紀中威力最強大的兵器。
雷管的發明,又使彈殼可以在發射之後,就棄去不必再用,這樣才使後膛的槍炮有了實現的機會。這種彈殼又使炮兵射擊學方面產生了新的革命,因為它可以阻止氣體不向膛後發洩。首先發明的是一八四七年的撞針式彈殼,接著又有鑲邊式的彈殼,最後在一八六一年,才有中央發火的彈殼。當對於燧發式和雷管式前膛槍之間的利弊爭論,在各國都還沒有結論的時候,最後在一八四一年,普魯士當局卻突然採取了一個果斷的步驟,對於某些團發給「追希」(Dreyse)式的後膛槍,以來作為試驗。這種步槍通常被人喊作是 「撞針槍」(Needle Gun),它是一種用槍栓的兵器,所發射的是紙包的彈殼。雖然因為汽體仍然從膛後泄出,所以其有效射程要比米尼式步槍較短,但是它在一分鐘之內可以發射七顆槍彈,而後者最多卻只能有兩顆,不過它的最大優點卻還不是裝彈的迅速,因為它是後膛裝彈的,所以便於在臥倒的姿勢中使用。
炮兵的發展則比較遲緩,儘管後膛和來福式的火炮是早就已經為人所知道,但是一直到了一八四五年,這兩個因素才結合成為一體,於是才造成了一門真正有效的後膛來福線式的火炮。但是因為成本太高,所以沒有一個國家願意立即加以採用,直到克里米亞戰爭爆發了之後,於是才有人把某些鐵煉的前膛滑管式的 六十八磅 炮和八吋炮,改裝成為有來福線的火炮。它們的射程和命中率都提高了,使對於塞凡堡(Sehastopol)的轟擊變成一個「十分可怕的事情」。在這次戰爭之後,所有的強國都開始試驗有來福線的後膛火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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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時的工藝技術使用鉛彈頭的原因是雙方都可以在交戰一天之後於入睡之前圍著自己的小火爐開始用坩鍋溶化鉛, 然後把鉛汁注入鑄模夾中, 再把夾子打開, 讓彈頭落入裝水的盆子裡。
接下來自己再把火藥分裝到紙包中, 安上彈頭, 完成子彈的製造。鉛彈頭的優點又包括進入體內後會因為阻力與壓力而碎裂, 導致大量出血與救治困難…這也就是海牙公約訂定的背景原因。
案:感謝虎大賜文修正,詳請請參閱。http://tw.myblog.yahoo.com/maximilian-wang/article?mid=11537&prev=-1&next=11378&sc=1#yartcmt
[2]筆者案:關於底火的解說,各位可以參看版友在維基百科「無煙火藥」條的敘述。http://0rz.tw/NlZXd
[3] (英)富勒(J.F.C Fuller)原著、鈕先鐘譯:《西洋世界軍事史‧卷三(上)‧從南北戰爭到第二次世界大戰》(The Decisive Battles of the Western World and Their Influence Upon History)(台北:麥田出版社,1996年3月),頁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