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語言中詞彙意義互相矛盾、對立的詞,就是反義詞。反義詞在意義上經常是互相排斥、互相對立的。例如:
大─小
長─短
浪費─節約
吝嗇─慷慨
痛苦─快樂
謙虛─驕傲
高─低
好─壞
擁護─反對
平坦─崎嶇
反義詞的存在,是客觀事物矛盾對立的反映。但是,反義詞是一種語言現象,並非一切矛盾對立的事物、概念都通過反義詞表現出來。反義詞的成立,還必須有語言習慣的基礎。因此,像「晴天」和「雨天」、「飛機」和「高射炮」這一類意義上相對立的詞和詞組就不是反義詞。相反地,有一些詞,其意義並沒有嚴格的矛盾對立關係,但在語言中卻經常並舉對比的,也是反義詞。如「春」與「秋」、「黑」與「白」等等。這都是由語言習慣來決定的。
反義詞所表達的是成對的相互矛盾對立的概念,經常更能夠鮮明地揭示出矛盾事物的兩個對立面,更清楚地暴露矛盾事物的對立性,因此在語言表達上,常有其特殊的修辭功能。
這表現在句子上面,就是反義詞經常被用作修辭上對比、映襯的手段,從而使文章具有更加鮮明的色彩和更加強烈的說服力。例如:
謙虛使人進步,驕傲使人落後。
就是利用反義詞構成對比,從而使所論述的真理更加清楚、明朗、更有說服力。我們過去的一些諺語或格言中,常常用反義詞來做它的表現手段。例如:
失敗為成功之母。
滿招損,謙受益。
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
其次,在句子中,反義詞連用,往往可以構成一種表面上矛盾,實際上含看更深刻的哲理的語句,這種語句表現得更加含蓄,同時也更富有感染力。例如: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久而又最短,最易被人忽視而又最易令人後悔的,就是時間。
再次,由於反義詞現象的存在,在特定的語言環境中,就允許利用類比新創一個反義詞,構成一種特殊的修辭手法,這種表現方法往往帶有幽默、嘲弄的意味。例如:
有人說,這是陰謀,我們說,這是陽謀。
有人說,這是殘忍,我們說,這是仁慈。
由於反義詞現象的存在,在文章中還可以利用其意義的矛盾對立,來構成「反話」的修辭手段。例如用含有貶義的反義詞來代替原來相應的褒義詞,往往能表示更加親暱、深刻的感情意味。比如,過去用「冤家」、來稱呼所愛的情人,用「小丫頭」、「小鬼頭」來稱呼所喜愛的小孩子,就要比用「親家」、「可愛」、「小寶貝」等等更富有表情意味。相反地,如果用含有褒義的反義詞來代替原來的貶義詞,則構成一種更深刻的否定和譏諷的感情意味。
最後,某些反義詞連用構成的成語,表意上往往比單用的更豐富。例如:
深入淺出
此起彼落
棄暗投明
悲歡離合
取長補短
無獨有偶
厚今薄古
苦盡甘來
另一些成語,由反義詞和同義詞交叉復合構成,表意極為豐富、生動。例如:
橫衝直撞
博古通今
生離死別
爭長論短
東搖西擺
瞻前顧後
長呼短嘆
天昏地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