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略特‧奈斯與他的組員合照,他們的事蹟其實和事實有很大的出入,奈斯先生的生花妙筆,把向壁虛造的故事變成了家喻戶曉的傳奇)
如果你不喜歡打鬥和刺激,你就別在警界服務,沒有人可以長命百歲的!
―艾略特‧奈斯(Eliot Ness,1903-1957)對為什麼要挑戰卡朋的回答
他在芝加哥從未帶過武器,即使帶過,也從未把槍拔出槍套過。
―鐵面無私小組成員(The Untouchables)對奈斯的描述
艾略特‧奈斯是傳奇的鐵面無私小組召集人,在他的筆下,他手下的九人組拿著湯米槍殺進殺出,把卡朋的私酒酒廠打成蜂窩,竄出的液體像小河般流入芝加哥的街道和下水道,警探們個個驍勇善戰、身手非凡,歹徒們的頭顱應聲爆裂,他們的鮮血是黑幫的輓歌,為卡朋搖搖欲墜的罪惡帝國於1931年譜出了最終的安魂曲。
但――以上說法,純屬虛構,而讓我們這樣誤解的,不是別人,正是艾略特‧奈斯本身。
艾略特‧奈斯出身自芝加哥,是挪威麵包師傅彼得‧奈斯(Peter Ness)的幼子,在芝加哥大學修習經濟學和法律,二十六歲時,受到調查局[1]任職姐夫亞歷山大‧傑米(Alexander Jamie)的影響而進入司法部,並在1927年進入了芝加哥的禁酒令管制處(Bureau of Prohibition)工作。而他的事蹟,就在這個地方生根、成長、茁壯――並神話。
這位孩提時期就是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書迷的司法部人員,堪稱是守正不阿、廉潔盡職的偉大國家公務員代表,卡朋的線民不止一次的試圖賄賂這位年方廿六的小夥子,金額頗為驚人,這位綽號小鬼的線民將一疊裝著百元大鈔的大信封放在奈斯的桌上,並表示,如果他願意在調查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他每週都可以拿到好處,奈斯在他的「小說式犯罪紀實文學名著」《鐵面無私》這樣表示:
雖然我只是一個窮麵包師傅的兒子,但是我不需要這些臭錢,請你回去告訴這些鼠輩,說我不要他的臭錢,錢給我原封不動的退回去,不然我就把你撕成兩半![2]
以上的說法不無自我吹捧之嫌,但奈斯本人確確實實是一位不愛錢的硬漢,因為他更愛的是杯中物和名聲,而這樣東西也讓他日後的生涯與婚姻遭受了不小的非議與挫折。[3]
案:卡朋在賄賂不成後,當天下午就派人把奈斯先生的車子給偷走,雖然沒有證據是卡朋的手下所為,但芝加哥市民都知道是誰幹的。
聯邦政府之所以會介入卡朋的調查,主要還是卡朋太過招搖的性格與媒體的推波助瀾。其中又以1929年2月14日的「情人節大屠殺事件」為然。在該年情人節前夕,奧班諾(O’Banion)幫當家老大――有著一張娃娃臉的――「蟲哥」喬治‧莫蘭(”Bugs”George Moran,1893-1957)與該幫重要的成員通通收到了「情人節死亡卡」。這件事滿城皆知,市民都認為是當天會有大火拼,果不其然,深夜十一點,七位蟲哥的手下被發現陳屍在芝加哥克拉克森大街(Claskson Street)的車庫中,這些人全部是背部中彈,甚至沒人掏槍抵抗,其中垂死的一人還對警方宣稱「沒人開槍」,據目擊者表示,當天有兩位警方在現場徘徊,還曾經拿槍押著歹徒從車庫走出來。但芝加哥警方聲明,當天沒有人報案,也沒有出勤紀錄,從現場的蛛絲馬跡裡,唯一可能的解釋是冒牌警察詐稱要臨檢和拘捕,然後在車庫中一槍一個了結了蟲哥的手下。
這件事震撼了聯邦,在這之前,卡朋本來只是一位「地方性」的黑道英雄(當時卡朋的名氣雖說不小,但其實除了大芝加哥地區以外,在其他地方並沒有大規模組織型犯罪之情事。),但在此之後,卻成了惡名昭彰的全民公敵。
案:卡朋當時為了避風頭,人在邁阿密的棕櫚島豪宅,而且事發當時正在和律師通電話。這個1927年完工的豪華別墅,僅花了一個月就完工,價錢是十四萬美金,這在當時可說是天價,為什麼要建避風港呢?因為卡朋在1927年的11月23日居然發動了手下包圍了芝加哥刑警調查大隊的辦事處,由於所做所為太過囂張,芝加哥市長威廉‧湯普森(William Hale Thompson,綽號Big Bill,1869-1944,當選過兩次市長,任期分別是1915-1923,1927-1931)下令貫徹公權力以壓制這位黑幫老大的氣焰,卡朋只得在該年的聖誕節離開芝加哥,由於臭名在外,各城市都不歡迎他,在從西岸繞了一圈以後,他一下火車便被芝加哥市警局以非法攜帶武器的罪名拘留了一日。自此卡朋把目光轉向風光明媚的邁阿密,並在那裡度過了冬季,直到1928年夏季才回到芝加哥,並把總部搬到萊辛頓旅館(Lexington Hotel),這也是許多書籍和影像作品最喜歡描寫的卡朋犯罪大本營。第二號嫌疑犯是江湖人稱「機關槍傑克」的傑克‧麥格魯("Machine-Gun",Jack Mcgurn),這是卡朋旗下的知名殺手,但案發當時他和一位女伴在旅館裡幽會。
1930年芝加哥犯罪委員會(The Chicago Crime Commission)把卡朋列入「頭號全民公敵」(Public Enemy Number One),[4]群眾對於這個點子的迴響頗為熱烈,各大媒體也把他的事蹟當成頭條新聞報導,新上任的胡佛(Herbert Hoover1864-1974)政府更是把他視為聯邦必除之對象,加上逃漏稅的問題,卡朋的喪鐘已然響起。
案:各位若仔細比較這些事跡,就會發現,鐵面無私小組歷經了近三年的努力,仍然無法遏止卡朋的私酒事業,也沒有辦法降低犯罪率和重大刑案,其主要原因還是因為芝加哥市已經從根本腐敗,在1927年的芝加哥市長選舉中,卡朋私下支持的市長候選人威廉‧湯普森甚至不諱言他飲用私酒,雖然沒有明確的證據,但卡朋至少在1927年的競選活動中給了他廿五萬美金的競選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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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調查局,原文為Bureau of Investigation,成立於1908年,1935年後改名成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FBI)。
[2]轉引自(美)亞倫‧麥當勞(Alan Macdonald)原著、菲利浦‧李維(Philip Reeve)繪圖、李桐豪翻譯:《卡朋和他的暴力黑手黨》(Al Capone and his Gang)(台北:知書房出版社,2005年10月),頁165。
[3] (美)盧其阿諾‧伊歐瑞佐(Luciano Lorizzo)原著、愛荷翻譯:《黑幫教父:艾爾‧卡彭的傳奇人生》(Al Capone:A Biography)(台北:圓神出版社有限公司,2006年10月),頁116。
[4]這十大「全民公敵」原本只是一次犯罪大頭的資料彙整,原訂列出廿八名,但為了能引起大眾共鳴,就把名單縮減成了十人,這十人裡卡朋與卡朋的手下就佔了五人,蟲哥甚至只排到第六。